保监公告[2009]8号
根据国务院授权,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依照有关规定,保监会及其各保监局,以及各保险行业协会均建立了完善规范的投诉处理制度。目前,保险投诉的渠道畅通,制度完善,对实名投诉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一段时期以来,出现了一些保险投诉专栏、专题或网站,以及保险投诉理赔服务公司。保监会欢迎和感谢来自社会各界对我国保险业的全方位监督,期望对改进保险工作发挥建设性作用。同时,反对个别人打着为被保险人维权的名义达到特定目的的行为,反对极少数人为达成其特定目的而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此,保监会郑重提示:为提高投诉效率,节约投诉成本,维护合法权益,建议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最好通过正规渠道反映诉求,谨防被他人所利用。保监会、各保监局,以及各保险行业协会必将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保险投诉,切实保护好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保监会感谢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信任、支持与理解!
中国保监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