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
(二)登陆中国保监会网站,通过网上互动 - 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网址:http://www.circ.gov.cn)
(三)电子邮箱:law@circ.gov.cn
(四)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法规处 邮编:10014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