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抗战胜利。战后收复的领土大部分被国民政府统治,敌伪机构全部被清理接收,官僚资本的保险机构与卷土重来的外商保险公司重新控制了保险市场。
战后,国民政府政治经济重心东移。原在抗战期间迁往重庆的如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后来在重庆成立的官僚资本保险机构、如太平洋产物保险公司、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资源委员会保险事务所和一些民营保险公司都复业返沪。太平洋战争期间被迫停业的上海外商保险公司又卷土重来,最先复业的是美商美亚代理保险公司。新的保险公司骤然增多。随着时局的变化,金融市场重心由大后方转向上海,上海又成为全国保险业的中心。
时局转折之际,敌伪金融机构接收清理工作和收复区保险机构的复业问题急需解决。国民政府财政部为此于1945年9月28日,公布《收复区商营保险公司复员办法》,规定不同类型的保险机构复业办法和一些主要手续。同年10月23日,财政部公告,饬令敌伪政府核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一律停业清理。同盟国及中立国保险公司在抗战时期停止营业者,均依照收复区商营金融机关清理办法规定,由财政金融特派委员会先行接受。公告后,上海、南京有57家保险公司清理改组后获准营业。
为使外商与华商接受统一管理,财政部规定外商保险公司应依照1944年公布的《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及《公司法》补办注册手续。外商依法履行手续后注册的保险公司有50家,其中美22家,英13家,法3家,瑞士3家,古巴1家,加拿大1家,并包括在香港设立的7家。
1945年第四季度起,上海市陆续增设了保险机构。依申请加入同业公会的中外会员数统计,到1946年11月止,有133家,其中华商124家、外商9家;到1947年5月止增至147家,其中华商138家,外商仍为9家,因有一批外商尚待完备注册手续而未计入。至1948年止,上海市保险机构猛增为241家,其中华商178家,外商63家,达到空前程度。抗战胜利后,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因其与国家政权结合,又与外国资本密切联系,已形成国家金融垄断势力。保险业随着金融重心东移上海后,国民政府官僚资本保险机构的势力也明显扩大。他们依仗政治后台,凭借雄厚资力,包揽了大部分保险业务,形成了官僚资本保险集团的网络。
1943年12月8日,太平洋保险公司在重庆成立。国民政府控制下的交通银行为主要投资者,公司的领导成员大部分也由交通银行派员担任。该公司实际上成为交通银行的附属机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是交通银行的投资,押汇,放宽,财产等。1945年,抗战胜利后总部迁回上海。
中华民国保险商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保险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是1946年7月15日在上海成立的全国性保险业联谊机构,罗北辰为理事长。并设立了人身保险、火灾保险、运输保险、保险法规和保险学术研究五个专门委员会。由于当时国内经济形势混乱,国民政府濒临崩溃的边缘,因此该组织未能进行正常的活动,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到1949年初即自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