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福建保监局继续将治理商业贿赂融入日常监管工作,采取教育、检查、制度齐抓并进的方式,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是紧抓宣传教育,推动和深化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十佳暨优秀寿险营销员评选表彰活动,加强与一线营销员沟通交流,推动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水平的提高,从思想根源上防止商业贿赂案件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二是依托业务检查,发现和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开展车险市场集中整顿工作,治理车险市场手续费违规支付行为;开展银代渠道销售误导情况专项检查,治理宣传误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省工商局联合开展航意险市场专项检查,治理无证经营、跨区展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销售假保单等违法行为。
三是着力完善机制,指导和促进市场行为规范。通过实施车险业务“限时收费”制度,出台“见费出单”制度,指导保险公司运用银联支付平台,加强保费结算管理等,从机制上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