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主席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17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年。党的十七大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全面部署,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环境,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大政方针和主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换届会议,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保险社团工作,这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保险社团的功能和作用,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十六大以来保险社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十六大以来,保险社团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会员单位、促进行业发展为目标,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努力丰富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较好地发挥了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四项职能,在保险理论研究、行业标准制定、教育培训及对外合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保险社团积极完善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诚信教育,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完善行业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保险行业协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与制定,并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在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6年,行业协会完成了交强险条款的一系列工作,保障了国家交强险制度的顺利推进与实施。二是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公司经营。行业协会通过组织会员单位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守则、指引等,建立健全自律体系,规范会员公司经营行为。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加强车险、银邮代理保险等重点领域的自律管理工作,有效遏止了市场恶性竞争,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塑造行业新形象。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和学会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诚信测评等活动,建立健全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着力解决误导欺诈、拖赔欠赔、弄虚作假等行业诚信问题,有效改善了行业形象。
(二)加强学术交流,保险理论研究取得积极进展
保险学会按照贴近时代发展、贴近保险实践、贴近理论前沿的原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保险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一是通过举办各种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实现了保险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促进,繁荣了保险理论研究,改善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理论环境。二是面对保险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课题研究,在企业改革、创新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形成一批有份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了保险理论创新。三是围绕保险业改革发展所面临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充分运用《保险研究》这一平台,引导理论界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促进了学术信息交流。
(三)加强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明显
保险社团根据市场需要和会员单位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经营管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推动了保险人才的培养。一是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保险社团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项培训班,包括保险各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诚信教育等,促进了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的提升。同时,还开展了各种专业资格考试和认证,为建立和完善保险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制度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二是加强对高等院校保险教育工作的支持。保险学会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积极参与保险教材建设,组织高校学生进行社会考察等,为保险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加强沟通协调,行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随着保险业对整个社会渗透度的提高和功能的拓展,处理好社会、行业、公司、保险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日益重要的课题。保险社团作为对内对外沟通的渠道,在加强行业内部协作、反映行业诉求、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充分调动行业力量,遏止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协调会员单位开展维护行业权益的行动,取得良好效果。2006年11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协调7家财产保险公司,联手开展了“车险打击骗赔百日行动”,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打击了保险欺诈行为。二是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优化发展环境。行业协会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社团组织建立了通畅的沟通渠道,反映行业意见和呼声。江苏、四川、浙江等地协会就营销员税赋、车险强制定损、兼业代理点经营范围和资格证等问题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对外宣传,保险业影响不断扩大
近年来,保险社团整合各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社团的交流平台,加强对外宣传交流。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着力宣传保险业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以及改革发展的新进展,增进保险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之间的相互了解,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与境外的保险社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加深了国际保险业对中国保险市场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地位与影响力。
(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机制日益健全
保险社团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建设,在实践中努力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组织机构日益健全。保险社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对部门设置和管理方式进行了改进,提高了保险社团的组织能力、执行能力。二是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保险社团修订了原有《章程》,制定和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提高保险社团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增强了社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充分认识做好保险社团工作对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保险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保险业能否抓住机遇,转变发展方式,关键在于能否充分调动全行业的力量。保险社团在整合行业资源,协调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险社团可以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通过行业自律、行业维权、舆论宣传等多种方式,有效协调行业内外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保险市场体系完善。
二是有利于促进行业诚信建设。诚信建设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当前保险业面临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保险社团可以发挥联系面广、信息来源充分、地位中立的优势,通过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建立保险信用信息体系、规范从业人员流动、维护行业利益等途径,在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有利于促进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创新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动力,是提升我国保险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保险社团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信息交流、业务培训、技术开发等活动,为行业进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以及政策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四是有利于促进行业防范风险能力的提高。保险行业协会是外部监管、内部控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范化解行业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开展行业风险研究,为监管机构制定政策、采取防范化解风险的重大举措提供决策支持。同时,帮助保险公司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和策略,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提供咨询和培训。
五是有利于促进保险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保险社团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有益补充,可以通过各种非官方渠道进行业内外、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可以整合业内资源,进行跨行业的业务合作与理论研讨,推动保险业与其它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另一方面,在全球化进程中,按照国际惯例越来越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需要民间组织的参与,保险社团可以通过国际交往,在政府、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力所不及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扩大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
三、深刻认识保险社团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保险业也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保险社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
(一)保险社团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首先,从整个经济社会来看,保险社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我国改革目前进入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阶段,为社团组织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这个阶段,要求在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微观经济活动之间,建立中间层次的社会中介组织,以沟通上下,联络左右,服务市场。政府会将一些社会职能逐步转移给社团组织。二是社团组织的作用日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社团改革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六中全会都对社团组织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团组织的改革发展方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保险社团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
其次,从保险业的情况来看,保险社团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保险业快速发展,为保险社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至2006年,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年均16%以上的发展速度,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我国保费收入占全球保费收入的比重由2002年的1.4%上升到2006年的1.9%,总资产由2002年底的6494亿元增加到目前的2.8万亿元,是2002年的4倍多。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险社团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一方面,保险市场主体增加,使保险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迅速增加,会员覆盖面不断扩大,增强了协会的行业代表性,促进了协会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保险实践的发展为保险理论研究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促进了保险理论的繁荣,为保险学会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对保险社团作用的认识日益深化,为保险社团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04年,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对规范保险社团建设,促进保险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保监会在原《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保险社团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险社团的下一步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保险机构在获得保险社团服务的过程中,对保险社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认识,支持保险社团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提高,为保险社团今后的发展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保险社团发展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虽然保险社团发展具有良好的内外部条件,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社团更是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完善、政策不配套、职能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保险社团的功能作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保险社团改革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需要承接从政府监管部门和保险企业两方面转移出来的职能。一方面,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管理向“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模式转变,一些服务性、技术性、协调性职能将逐渐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原来由企业自行管理的群众性、公益性事务也会被逐步剥离出来。因此,与过去相比,保险社团的职能范围、工作内容都会明显扩大和增加。但由于社团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社团自身的原因,各地社团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内容还比较单一,保险社团承担的职能有限,还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二是保险社团的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社团组织的运作机制与企业和政府不同,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社团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以通过协调企业群体行为,来提升行业整体盈利能力;社团不能采取行政手段调配资源,但可以通过参与政策制定来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行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我国社团组织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还原社团独立法人的地位,促进政府、民间社团组织、企业三大行为主体各司其职,逐步从过去那种官办模式转变到官管民办上来,并在人事、分配、奖励等方面建立起适应社团发展的新机制。与这些要求相比,目前保险社团的体制机制的改革步伐还需要加快,组织机构设置与内部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对保险社团的监督管理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原有的主管机构对保险社团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主管机构与保险社团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较少,保险社团工作与监管工作存在部分脱节,无法有针对性地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同时,主管机构对社团开展重大业务活动缺乏有效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保险社团的功能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新形势下,保险社团工作不仅需要政府的规范监督,更需要政府的推动。
四、进一步推动保险社团工作的几点要求
保险社团工作是保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保险业社团组织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以服务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加强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手段,建立与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保险社团体系。为此,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保险社团工作的认识
保险社团的改革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如果还是按旧的思维方式和理念来做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是做不好的。为此,需要提高几个认识:一是提高对保险社团自主发展的认识。要克服过去“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拓展发展空间。要把服务会员同自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探索一条既符合社团组织发展规律、又具有保险行业特色的发展道路。二是提高对保险社团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要转变“社团可有可无”的观念,从国家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尤其是社团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要真正参与到社团工作中来,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三是提高按市场经济规律做好保险社团工作的认识。要从行业发展和社会需要出发,以市场经济的理念来经营社团。既要看到社团的良好前景,也要看到前进道路上的曲折,要学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去管理社团、经营社团、发展社团。
(二)要进一步提升保险社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社团的能力水平与广大会员单位和行业需求之间的差距是当前保险社团发展的主要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保险社团必须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社团长远发展的根本途径,着重提高三种能力:一是提高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能力是保险社团发展的首要任务,是密切社团和行业关系,发挥社团作用的关键所在。保险社团要依托行业,围绕保险工作的中心任务和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壮大自己;要依托会员单位的支持,切实增强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社团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二是提高协调能力。保险社团既要反映行业的呼声和诉求,又要当好政府监管的参谋助手。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成为促进行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发挥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要协调、解决好行业内部纠纷,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三是提高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对处于成长阶段的保险社团具有重要意义。保险社团要解放思想,善于发现行业需求,寻找新的工作切入点,开拓业务领域,创新工作方式,不断丰富工作内容。
(三)要进一步推动保险理论创新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科学的理论能够为实践指明方向。十六大以来,保险理论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理论成果。例如,提出阶段论,做出了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重要判断,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使我们认清了形势,为正确制定保险业方针政策奠定了基础;提出发展论,明确了保险业的主要任务是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使加快发展成为行业的共识,激发了保险业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了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出功能论,使保险功能从简单的经济补偿,拓展到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使保险逐渐成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成为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方式;提出监管论,建立了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构建了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增强了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保险业的发展历程表明,每一次行业的大发展,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拓宽,背后都有理论创新作为坚强的智力支持。2008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30周年。保险业从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以来,已经走过了28年的发展历程。这期间有很多改革发展的经验值得总结,也有一些教训需要吸取。只有很好地总结过去,才能更好地面向未来,把握住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实现保险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险社团尤其是保险学会要充分发挥在推动保险理论研究方面的作用。保险学会不能仅仅是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而要站在全行业改革发展的高度,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要组织业界和学界一起开展理论研究,解决保险业当前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未来发展的理论设想,推动、引导全行业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二是要加强对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规律的研究,更好地提供决策支持。三是要加强对相关部委政策和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指导保险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作用,努力使相关部委的政策能够反映保险业的呼声和要求。四是要加强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研究,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大局,为中央决策服务,促进保险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自身贴近行业、贴近市场的优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政策建议。
今后,保监会要更加重视保险理论研究工作,发挥好保险理论研究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完善保监会部级课题研究制度和重大理论研究课题的跨机构合作机制,建设保监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推动保险理论创新,指导保险实践。
(四)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保险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行业协会能否充分发挥自律作用,是关系到保险业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使自律管理与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形成一种有机互补、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高监管效率,提升自律管理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下一步,保险行业协会要继续履行好“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四项职能,规范市场秩序,协调会员利益、促进公平竞争和保险市场发展。为此,要着力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推动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努力维护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整合行业资源,开展行业维权调查,促进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保险行业诚信建设,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要进一步推进社团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面对新的历史条件以及新的机遇和挑战,保险社团要切实推进自身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一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要结合社团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加大社团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常设机构要配备既有较强专业技术水平,又有较高协调能力的专职人员,要老中青相结合,切实保证日常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二是加强地方性社团的发展。保险社团工作十分繁杂,千头万绪,要真正发挥作用,就要根据行业特点、地域特点、人才特点加强地方性社团的发展,逐步形成一个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规范有序的服务网络体系。三是健全社团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我管理制度体系,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独立自主、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增强保险社团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四是要积极发展新会员。要加强沟通与联系,扩大保险社团的工作面和社会影响,尽可能多地吸收会员单位,使社团工作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六)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保险社团的指导和监督
保监会积极支持保险社团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规定独立开展工作,按照《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保险社团规范健康发展。要坚持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并重,将保险社团发展纳入保险业的整体发展规划,那些监管部门不宜管、而保险机构又需要的工作,要尽量交由保险社团负责。要加强与保险社团的沟通与协调,重视保险社团反映市场需求和行业呼声的主渠道作用,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听取社团的意见,提高保险监管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各保监局要切实承担起对地方性保险社团的管理责任,把促进保险社团规范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地方性保险社团的指导、监督,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帮助保险社团有效开展各项工作。要及时向保险社团通报保险业发展情况和监管工作重点,主动听取保险社团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社团发展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各级各类保险社团要加强交流合作,尤其是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之间、全国性保险社团与地方性保险社团之间,要明确各自职能,做到有序分工、相互协调、加强合作,不断提高保险社团的工作水平和运行效率。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将保险社团建设成为组织完善、职能清晰、制度健全、奋发有为的社团组织。
最后,我对会员单位提几点希望。社团组织是会员单位自己的组织,社团没有独立的利益,只有会员的共同利益,办好社团的目的就是要为全体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增进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会员单位要关心、爱护、监督自己的社团,协助社团开展工作。目前,保险社团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运行和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各会员单位对保险社团的工作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一是要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章程、自律公约等规定,为社团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机会、创造舞台。二是积极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智力支持,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主动参与社团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为社团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三是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向社团反映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维权的信息,积极配合社团开展业务调查,自觉促进实现会员单位共同利益。
同志们,做好保险社团工作,事关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希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保险社团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