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学〔2013〕11号
为进一步推动保险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鼓励保险业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根据《中国保险学会保险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今年将进行第五届保险优秀成果的评选。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时限要求
(一)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调研报告:
1、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
2、中国保监会各类政务信息刊物刊用的;
3、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及省级保险学会刊物刊用的;
4、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
(二)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专著。
二、参评成果基本要求
(一)有自主创新和独到见解,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或对保险改革、政策制定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结构严谨、观念鲜明、论述充分、资料详实,文字流畅。调研报告不超过20000字;
(三)专著应为对保险领域某一方面问题进行研究论述的专门著作,不包括各类文集或资料汇编。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中国保险学会第五届保险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所申报的项目属于集体成果的,除项目负责人外,所填写的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提供上述申报表原件和电子版各1份;
(二)调研报告类,提供参评调研报告电子版,公开发表或被刊用的需提交发表或刊用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等要素);被批示的需提交1份批示复印件;
(三)专著类,有电子版的,提供原版著作和电子版各1份;没有电子版的,提供原版著作7份。
(四)上述相关材料原件请邮寄至中国保险学会秘书处: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723房间,邮编:100033
电子版发至:cgsb@iic.org.cn,邮件标明“第五届保险优秀成果评选申报”
四、评审程序
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中国保险学会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实行初评、复评和终评三级评审制度。
五、奖项设置
(一)调研报告类: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二)专著类: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为确保质量,上述奖项可以空缺。
六、其他事项
(一)请于2013年5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保险学会秘书处
(二)申请表可从中国保险学会网站(www.iic.org.cn)下载。
联系人:周 艳
电 话:010-66290375
附件下载:中国保险学会第五届保险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中国保险学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