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特大火灾已经过去两周了,灾后保险公司的迅速理赔给人们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而这场火灾所暴露的问题随着楼内业主的投保数量而慢慢显露。通过对相关投保数据的整理,此次火灾中,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7家寿险、养老险公司的客户有134人,而中国人保、平安产险等4家财险公司的客户仅有26人,其中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客户仅有7人,在拥有业主168户的高楼里,这样的投保分布不禁让人感叹,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是如此之少!让人们更惊讶的是,保险公司进行的34起赔付中,全部都是市民或社区自己购买的保险,而关于事故责任方的赔付为零。
这次火灾在令人心痛的同时,暴露了我国保险业发展中险种缺失的事实——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较低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相关责任险的缺失。
问题及原因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以城乡居民家庭财产为主要保险标的的保险。对于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低,主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居民的保险意识不强,保险公司对此险种重视不足。
一方面,随着我国医疗、养老制度改革的推进,人们更容易接受医疗、健康、寿险等人身保险产品,而对于家庭财产的风险意识的重视程度,远不及对自己身体的风险意识。还有一些居民认为,家庭财产发生损失的概率很小,只要自己把门窗锁好,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可以充分规避损失,所以没有必要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另一方面,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比较分散,保费较低,经营成本较高,所以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缺乏展业的激励机制。
第二,家庭财产保险的产品设计不够合理。
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数量和类型是比较丰富的,从传统的家庭财产保险到综合各种需求的组合产品,从保费型产品到储金产品,再到投资连结产品品类繁多。但是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仍然存在产品设计缺陷,主要原因是产品没有指向客户的核心需求。主要表现在产品和定价的区域性差异不强,在不同区域实行统一费率,有失公平;承保风险针对性不强、打包销售情况较多,对于不同客户的风险未做到具体分析,导致客户想要购买其中一种保险责任必须要同时购买一些不需要的保险责任,提高了保费。
到目前为止,事故的责任方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付是由于其未投保任何与工程相关的险种。而在国外,对于一般的建筑工程,都应投保建工工程一切险以及相关的责任保险来保障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害人得到相应的赔付。
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是指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的建筑项目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筑过程中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相关的责任保险主要是针对公众责任保险而言,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各个固定场所或地点、运输途中,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于公众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业务复杂,险种众多,投保人可以自由地选择来投保不同的险种。我国目前建工险及相关责任保险缺失的主要原因是:类似此次建筑工程的主要责任方的投资商或承建商的风险意识薄弱、对工程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或者存在侥幸心理,投保意识不强;政府对该类险种未采取强制投保,而在美国,承包商险、安装工程险、劳工赔偿险、一般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综合险等都属于强制保险的范畴;由于建筑工程技术的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导致该类险种供求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保险的中介机构,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由于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很高,承保工程保险本身有很大的风险,业主和承包商往往只对高风险的工程或工程中部分环节有选择地投保,使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较高,保险公司经营该类险种的激励机制不足。
对策
针对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低的现状,主要应从下面几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加大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保险意识。历史证明,在每一次灾难之后,都会引发相关险种的火爆,我们不应依靠灾难让人来记住教训,而应未雨绸缪。加大宣传力度,需要政府和保险公司同时努力,并且有效地利用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媒体来介绍相关险种的适用性、相关产品的特性与功能以及如何有效规避风险,从而真正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将其潜在的保险需求顺利地转化为有效保险需求。
第二,保险公司应改变其以保费论英雄的经营理念,转向真正以客户利益为重,为社会服务。一方面,保险公司自身应该转变经营理念,另一方面,保监会应该避免以保费规模来给相关公司排名,这样,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虽然经营家庭财产保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收益不高,但可以实现薄利多销,实现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双赢。
第三,产品设计应实现区域差异化。保险公司应该通过调研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不同区域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风险种类以及居民的投保心理,根据不同区域的现实环境以及各种相关因素设计家庭财产保险保单,以适应不同居民的不同需求。此外,保险公司还可把不同区域的主要风险和次要风险分开列明,由投保人进行选择,在此基础上厘定差别费率,会吸引到更多投保人。
对于建工险和相关责任保险的发展,主要应从以下方面来着手:
第一,加大对工程保险及相关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有关当事人的风险意识。
第二,政府应该建立强制保险来约束工程承建商。由于建筑工程的规模通常较大,造成大范围内损失的概率较大,所以政府应针对部分重要险种来实行强制保险,否则不允许建筑承包商进行施工。
第三,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能力,推动相关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保险公司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和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形成一支既懂保险业务又熟悉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的人才队伍。与此同时,应大力发展保险中介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将不擅长的业务分离出去。
第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工程保险及相关责任保险的研究。由于欧美的工程保险及相关责任保险已处于成熟阶段,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如工程保险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管理机制、极其发达的保险中介体系等。与此同时,加强对工程保险研究,了解国内外的差距,对我国工程保险的发展大有裨益。
灾难已经过去,留给人们的除了对死难者的悲痛惋惜,还有对相关保险发展的警戒。作为保障人们生产和生命的重要部分,保险业应该在灾难之后反思,并完善相关险种的发展,以更好的保障来回馈社会、服务社会。
相关链接:北大保险评论(系列)
上海火灾总损失超十亿 快速赔付难掩商业险困境 201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