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哲明前辈是1934年参加革命的。在左联领导下,1935年上海成立了业余合唱团,由殷杨(即杨帆,中共党员)、施哲明主持下,动员各界爱国人士投入抗日救亡运动,配合当时的抗战出版《大众歌声》激励大众。
早年,他曾任苏皖边区第三分局货物管理局调研科长,以美亚保险员工身份作掩护从事党的地下活动。1939年上半年,施哲明受党的派遣进入“上海保险联谊会”开展工作,宣传抗日救亡,联合“银联”、“保联”、“华联”、“益友社”、“职工妇女俱乐部”等进步团体,在八仙桥青年会大礼堂举行为新四军募捐寒衣音乐会。
1949年5月25日上海解放,6月20日中国保险公司总管理处正式复业。不久,上海军管会派施哲明出任中保军事联络员,抗美援朝美国冻结我在美资产,他奉命兼派驻上海美亚保险公司代表,监管上海美亚保险。
在中国人民银行南汉宸行长策划下,1951年6月5日中国保险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董监事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人保国外业务处处长施哲明出任中保总管理处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管理处也从上海迁至北京。
1951年9月25日,“中保”总管理处在天安门西侧南长街44号正式办公。不久,一起震惊澳门的康生栈大火赔案考验总管理处,中保澳门支公司承保的澳门康生栈火险,保险标的汽车轮胎、保险金额7000万港币(当时约合25万两黄金),轮胎全部焚毁、保户申请全损赔偿。理赔科审查发现多处纵火诈赔疑点:
一、康生栈原系私人住宅并非正式公共堆栈,保户租用后将住宅改作货栈,独家堆存汽车轮胎。
二、保险标的( 汽车轮胎) 系抗日战争期间太平洋战争结束后美军的剩余物资,澳门市场上对军用汽车轮胎并无市价,而投保的保险金额过高。
三、投保轮胎数量之多,超过康生栈可供堆放的容积。
四、澳门报刊披露“康生栈”失火前附近邻居闻到汽油气味的报道。施哲明副总经理亲自赴澳门取证核实纵火事实,在确凿物证、人证依据下,澳门法院终于判决纵火主犯有期徒刑7年,其余6名案犯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至6年;中国保险公司澳门支公司拒赔了这笔纵火诈骗案。
这是一起企图扼杀新生中保为政治目的、兼而诈骗巨额保险赔款为经济目的的案件。7名有政治背景的案犯,有计划、有组织地将一批接收美军剩余物资中的军用汽车轮胎作为保险标的,租用民宅取名康生栈堆放这批轮胎,然后向中国保险公司澳门支公司投保7000万港币的火灾保险。
这批军用汽车轮胎在澳门市场上并无市价,案犯在纵火前密谋在交易市场上制造一批军用汽车轮胎的高额成交价,为其索赔提供依据。为了彻底焚毁这批轮胎,案犯购买了大量汽油作案。根据康生栈大火的现场取证,纵火前夕“康生栈”邻居的一名保姆闻到强烈的汽油味,以及销售汽油店家的旁证,等等。
在确凿物证、人证依据下,澳门法院终于做出正确的判决。该案的成功处理,得益于中保专职的“一竿子插到底”的理赔工作机制。不是层层审批,而是按各自赔款权限各司其职,事后笔笔有监督。
施老保险功底扎实,查勘险位、画平面图、按险位核定费率等保险基本功深厚纯熟;离休期间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兼职教授。
(施哲明: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