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纠集英国等15 个国家对华实行封锁禁运,逃到台湾的蒋介石集团则趁机向国际上宣布“关闭”大陆沿海港口,调动海军、空军力量对我大陆沿海港口实行封锁,阻止外国商船进入中国大陆港口。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打破帝国主义和蒋介石集团的封锁禁运,配合对外贸易的开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了战争保险业务。同时,按照国际上各国保险公司之间通常使用的分保信用承诺方式,开展再保险(也称对外分保业务),经谈判,伦敦分保接受人同意接受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和战争险的分保业务,不过条件是,要使用伦敦战争险条款和伦敦战争险费率委员会规定的费率。我们接受了这些条件。
首航日本的跃进轮,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船舶全险、费用险和战争险,计保额125万英镑,其中船壳机器100万英镑,费用增值25万英镑。同时,公司妥善安排了对外分保。原人保公司自保21万英镑,其余104万英镑通过再保险,分给了20多个国家的90家保险公司。
现中再保险(集团)公司离休干部王恩韶,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外业务处再保科科长,全程参与了“跃进轮”的对外分保安排。
沉浸在欢送该轮首航日本门司港的人们还没有完全从喜悦回过神来,1963年5月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国政府对于‘跃进’号的突然沉没十分重视,正在对沉没原因进行严密调查。”情况是,当日13时55分,行驶中的“跃进轮”在韩国济州岛南80海里左右、近日本海的苏岩礁附近海域,向国内发回“我轮受击、损坏严重”密电。14时10分,该轮再次发出SOS求救电讯后, 随即从海面消失,完全断绝了与国内的联系。
“跃进轮”遭遇不幸、不停求救的消息迅速传进中南海。周总理心情十分沉重,他焦急地从各个渠道追问“跃进轮”的有关情况。同一天,中日贸易促进会接到日方电告:“跃进”号59名遇险船员分乘三艘救生艇在海上漂流,经日本渔船“壹岐丸”救起,并已转登日本巡视船“甑”号。总理立即命令已驶往该海域的中国护卫舰把遇险船员接回。次日晚7时30分,这些船员在黄海海面登上“211”号护卫舰,安全返回祖国大陆。
确认“跃进轮”沉没遇险后,我方即给英国保险经纪人发电传,询问分保情况:“关于‘跃进轮’分保事宜,相信你方已全部安排完毕,请出具保单。”
对方回电称:“我方收到分保申请后即去劳合社安排,因时间所限,只分出80万英镑,并已通知你方,这80万英镑没有问题。本当继续安排所余20多万英镑的分保,但日前我方一进劳合社,就得到了沉船的坏消息。所以非常抱歉,20多万英镑未能再行分保。”
客观地讲,这是中国自建的第一艘万吨巨轮,也是人保公司出具的第一份海轮保险单,很多技术问题都需要逐一核实清楚。所以出单比较晚,但能分出80万英镑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了。百忙中的周总理时刻都牵挂着“跃进轮”的命运。
当时参加国务院会议的除交通部、外交部等部领导外,还有一些军队领导。总理问:“船沉了,但我们有保险,能不能从国外拿回赔款?”在得悉可以拿回80万英镑赔款后,紧接着又问:“如果是被潜艇打沉的赔不赔?”
林震峰回答说:“赔,那属于战争险。海运保险使用两个条款,一个是海运险,一个是战争险,同时都有效。”
这时,旁边一位操浓重四川口音的高个子老将军插了一句:“呵,哪有这样的好事哦!”
周总理听了,微微一笑,转头嘱咐林震峰等人说:“你们将这次赔案的单证、资料送给外交部,请外交部条法司的专家帮助研究一下怎样得到足额赔款,要紧密跟外交部配合,与国外打交道,争取早日要回赔款。”
6月2日,我方公布了“跃进轮”沉没的勘查报告。按照总理指示,6月18日,公司再保险科业务人员,继续发电传给国外各分保接受公司,据理力争,以全款索赔。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几日后,国外分保公司回电一一确认了应承担赔款金额。
65天后,1963年11月20日,“跃进轮”分出的104万英镑全部摊回,及时地补偿了国家的外汇损失。
据统计,1961 年至1966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办理远洋船舶分保业务共付出分保费约35万英镑,出险后摊回分保赔款125万英镑,两者扎差相抵,对外分保外汇收入90万英镑。这对当时我国处于外遭经济封锁、内困自然灾害的特殊形势下,加强国际间联系、扩大政治影响和发展远洋航运事业均起到了良好的支持作用,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