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图2
图3
图4
笔者从事保险营销工作,业余醉心于收藏。对建国初期的老保险单情有独钟,这些老保险单是时代变迁的缩影。我收藏的建国初期的老保险单中有运输保险单四枚,分别是 “火车运输保险单”、“汽车运输保险单”、“轮船运输保险单”、“木船运输保险单”。它们都呈现一个共同特点:保险单最上面是繁体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字样,下面是保徽,纸质发黄,竖式列文,蓝黑印字,收费额度以旧币反映。
“火车运输保险单”(图1)是一份1953年6月8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发的湘营铁字第001080号保险单,被保险人是“上海华美药房”;运输工具一栏是“火车”;运输线路一栏“自长沙至上海”;保险货物项目“乳糖”;保险金额“伍佰捌拾贰万肆仟元”;保险费“伍仟陆佰元整”;签发人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经理李芳圃”的印章。背面是“火车运输保险单条款”,内容共分三章,“第一章责任范围,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三章赔款处理”。
“汽车运输保险单”(图2)是一份1953年7月29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辰溪支公司签发的第76号保险单,单中载明有“装载运输工具”、“运输线路”、“开行日期”、“总保险金额”、“保险费”、“赔款偿付地点”、“保险期限”等,有趣的是“保险货物项目”一栏填的是“洋灰”,即今天的“水泥”。左下角有支公司经理“王蕴志”的签章,保单的背后印着“汽车运输保险单条款”,内容共分三章,“第一章责任范围,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三章赔款处理”。
“轮船运输保险单”(图3)是一份1954年6月26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沙市支公司签发的003898号保单,被保险人是“来凤县合作社”,装载工具一栏填着“轮船联运”,保险货物项目填着“棉油皂”,签发人处签有沙市支公司副经理李伟的印章。保单的背后印着“轮船运输保险单条款”,内容共分三章,“第一章责任范围,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三章赔款处理”。其中第二章第五条整句话用黄色印线划掉,并加盖“李伟”的印章,足见承保工作的严谨。
“木船运输保险单”(图4)是一份1956年6月26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常宁县支公司签发的00252号保单,格式同“汽车运输保险单”大同小异。保单的背后印着“木船运输保险单条款”,内容共分四章,“第一章责任范围,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三章赔款处理,第四章附则”。
人保老保单因时间的缘故,早已是凤毛麟角,散落在民间,很难觅其踪影,因而显得愈发珍贵。这些老保单是保险业历史发展无声的忠实记录者,反映着保险业的历程和变迁,记录昨天的历史,见证今天的繁荣和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