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保险单
险种:火灾保险
地区:湖北武汉
时间:1954年1月15日
尺寸:31cm×21cm
这张是以张兴发名义投保的保单。张兴发是一家个体染布坊的名字,是由老板张炎富为自己的手工作坊投保,保险的财产是青蓝花布及各种杂色布疋(匹)(加工)。
保额为贰仟万元(旧币);保险期限为2个月(另十五天);保险费率8%。×27.5%;保费为肆万肆仟元(旧币)。
保单签发人盖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汉口汉正街办事处副主任韦光俊”的书写章及篆字章。
保单上贴有“不堆放特别危险品特款”的字条,按惯例列出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禁止堆放说明。
一同收藏的还有一张保费收据,上列有公司名称、保徽、“字0093号”、“计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内容,还有韦光俊、张兴发的签名及时间。
还有一牛皮纸制的存放保单的袋封,在封的背面,印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南区公司设于汉口”字样,并将武汉市分公司及所属机构地址、电话罗列下方,共有分公司、营业处、武昌办事处、汉口民生路办事处、汉口车站路办事处5个机构,并印有“分支机构代理处遍设全国各地”的广告语。
名称:保险凭证
险种:火灾保险
地区:北京
时间:1958年5月6日
尺寸:28cm×21cm
这是一张设计特别的保单。它将封皮、条款、保险单内容进行了一体化设计,可以折成窄条。
封面上人保公司名称为标准字,还有保徽,并写有保户姓名收执及人保公司签发。从中可见到当时人保北京分公司的机构情况:市公司地址在西长安街83号;前门办事处在前门外西珠市口15号;西城办事处在西四南大街8号;东单办事处在东城八面槽乙54号;东四办事处在安定门内大街38号;崇文办事处地址在崇外大街96号。
在保单填写内容上有:保户陈连芳;地址东四头条28号东房;保费5元(新币);保品为房屋3间1500元(新币),衣服、行李、家具及日用品1000元(新币);总保额为2500元(新币);保期为12个月,盖有人保北京分公司东城办事处业务专用章,并有任金铭印章。
在火灾条款上加贴了一个字条:“保险公司对于受损的保险财产,按实际损失赔偿,但以本保险凭证所注明的每一项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实际损失系受损财产在保险事故发生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在特款中列有建筑物特款、电器特款、过户特款、不堆存危险品及特别危险品特款、木材特款、电影特款及7项不准使用和从事的物品和产业特款,如使用轻油精、树皮烤磨、纺棉拉毛、制造草帽等。
名称:保险单
险种:火灾保险
地区:安徽屯溪
时间:1954年3月17日
尺寸:35cm×23cm
此张保单是由孙复茂以个人名义投保的,保险项目是他经营的豆腐店内生财、家具、货物,保额共叁佰零伍万元(旧币)。保险期限为12个月,保费为壹万贰仟贰佰元(旧币)。初步推断,孙复茂是个体手工豆腐作坊的业主。
签发人处将原印有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华东区公司经理谢寿天”已注销,因为此时华东区公司已撤销,各省在当地都成立了保险公司,本单加盖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屯溪中心支公司副经理赵秋收”。
公民财产保险自1951年开始办理。当时开办的业务有职工团体火灾保险和简易火灾保险两种。职工团体火灾保险以厂矿、企业、机关团体的职工为对象,采用团体方式投保,简易火灾保险以一般城市居民、手工业者、小商小贩为对象,采用个别投保方式。这两种方法都因为费率低,保障大,手续简便而深受职工和居民的欢迎。
在保单的上方贴有绿色的印花税票,上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伍佰元1949华东”字样,并加盖了“印花税讫”印章,在早期的人保保单上,由于新的印花税票还未出现,一般都只用盖印章代替。